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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那忘却的爱
2007-09-22 20:11:32  作者:苏利亚  来源:本站原创  浏览次数:181  文字大小:【】【】【
    今天在家看四川台《天下故事》节目。我自我感觉心里很是感触。
    说的是一个母亲与两个孩子的故事。那母亲叫什么我忘记了,那种人我也没心情去记得。那母亲将自己的亲生女儿小英赶出家门,让年仅11岁的小英也宿铁管内。当人把这孩子交给她事,她的态度却是很不满意,记者得知,她对大女儿早以不闻不问,小英也不愿意回他这个家,里面镜头我看到孩子住的地方是走廊道,简单的毯子就是这年仅11岁的孩子在冬天的棉被。无论别人怎么劝说他也不管孩子。可以说,这样的母亲已经忘记了什么叫良心。而且可以称为不知廉耻。可是当人人将孩子带去抚养时,那位母亲却是哭哭涕涕。跟很舍不得孩子似的,当别人得知有父母的孩子和有孩子的父母不许领养孩子时,那母亲又是另外一个摸样。我从里面隐约可以看出,她是为了一样东西。那就是钱。为了钱。自己的亲生孩子在她眼里又算什么,人说,虎毒不食子,那么这个母亲又算什么?我只想给她两个字,畜生。
    看完这个报道。我的心里很是心酸,我第一个想问的就是那里的群众们,你们难道也没点良心,让一个年仅11岁的女孩子住大铁管里。你们是不是也没了良心。她母亲是个畜生,难道你们也是?你们难道不可以提供她一点吃的,别说住的地方,你们给点吃点行不行,一个11岁的孩子几天不吃饭,大冬天睡那样的地方,你们看的下去?(我知道我的语言过于激烈,我也知道不应该这样说你们。)还有当地的政府,你们眼睛是瞎了,还是怎么的?你们完全有能力阻止这样的事情发生。你们干什么去了?每天去饭店吃饭喝酒。去找小姐。去洗桑拿。这些咱们不说。你们能不能把你们在饭桌上只抽了两三跟的大中华香烟等50多块钱的烟钱省下来,救救这些孩子?
    还有一个问题我很是搞不明白。也许是我不懂法,大家可以说我是无聊。请问,小英完全可以给那位好心的先生带去领养,为什么你们不批准?难道你们就不知道,他在他的家里只会受更多的罪,为了你们好象很纯真似的法律。你们通融一下行不行?你们整天都在做那些违法的事,受贿。你们认为,如果你通融下。上面会因为这个给你们压力?人渣。可以说你们连一点人性都没。
    不过说回来,换我遇到这样的事,我想我也仅能提供点棉衣吃的东西。也不能提供长久的权宜。这不能怪谁。怪就怪这个无情的母亲。怪就怪当地无能的政府腐败的人渣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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