某个无风的夜晚,几杯下肚,友人突然借着三分醉意对我说:“当初真不该放手……”
我隐隐感到一阵心痛,友人是在后悔。想起三年前,友人和那个女生是那样的默契,简直就是天生一对,却无奈彼此始终闯不过各自的心理关,硬是在微不足道的猜疑中渐行渐远。猜疑,人类自古以来的最大杀手之一。
见我始终微笑不语,友人突又似乎清醒起来,说:“其实也没什么,只是鼻子有点酸酸的而已。”说完,友人又缓缓地倒满一杯,一饮而尽。
看着友人倒酒的慢动作,原想安慰几句的我突然不知该说些什么才好——此时此刻,一切语言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。我只好陪着他,任那些散发些香味的黄褐色液体一寸一寸地流入我们的记忆,然后化作一身臭汗,随风蒸发。
尽管友人极力保持着他平日里的优雅,但谁都看得出,他的心在抽搐,只是他自己不愿承认罢了。但是不承认永远都无法等同于不存在。
我仍然静静地聆听着,听友人将那些落花般的往事一瓣瓣重又剥露在时空面前。那个女生我也是认识的,因为我和她就在同一个班里。他们的
爱情,我也略知一二。
她叫芳,和友人来自两个不同的城市。尽管有些遥远,但现代高速公路的发展已经将他们的距离拉得很近很近。甚至可以毫不夸张地说,只要他们愿意,朝发夕回绝不是一个问题。
友人真正留意起她是在一个黄昏的跑道上。友人一直就有跑步的好习惯,所以经常来跑步的同道中人很难不引起友人视角上的注意。芳其实说不上漂亮,但是长得很实在,是这所学校众多女生中普通的一员,而且那时的她还有点胖,要不,她也不会那么热衷于跑步锻炼。据她后来说,其中一个星期至少有两次是在逃课的情况下进行的。对于这些微妙的细节,友人自然一一记在心底。
后来,他们擦肩而过的次数多了,相识的可能性自然也大大增加。终于有一天,友人忍不住问她:“嘿,你好像是隔壁班的芳吧?”“奇怪,他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的?”女孩脸一红,拔腿就跑,只留下友人那张“O”了很久也合不拢的嘴巴。望着她渐渐模糊的背影,友人突然自言自语:“好一个可爱的女生。”当然,友人能够顺利获知芳的芳名自然少不了我的鼎力帮助。
第二天黄昏,芳并没有因为友人昨天的“无礼”而不敢来跑步。友人很快就发现了她,故意在她面前跑得飞快。芳当然知道,友人是想引起她的注意。看着友人矫健的英姿,芳的一颗心突然呯呯直跳,台湾言情小说主人公的邂逅情节顷刻跃出纸面。芳不由自主放慢脚步,莫非他正是自己日记本里说不清的影子?
几分钟后,友人又一次从芳身边擦身而过。突然,友人回过头,朝芳狡黠一笑。芳只感到心跳加快,脸胀得通红,像一个熟透了的红苹果。就在芳再次抬起头的那一瞬间,芳看到了一双熟悉的眼——天哪!竟然是那个“坏家伙”,不是友人是谁?芳不好意思再拒人于千里之外了,伸出手,友人愉快地迎了上去。两只年轻的手紧紧地握在一起,仿佛握住了整个世界。
再后来的情节自然落入了
校园版
爱情的“俗套”,花前月下,星语心愿,美丽而浪漫,醉人而忧伤。
再后来,他们的故事也难免陷入似乎
爱情本身固有的“危机”。
友人始终不敢坦白地告诉芳,其实他家很穷——要不,友人又怎么会那么有空天天跑来跑步,而且似乎天生就对像麦当劳这样的洋快餐反感,极少逛商场、专卖店等极不应该的场所。友人从小就是个懂事的孩子,对于那些接近奢侈的花费,友人怎么说也得想一想老
母亲额角的缕缕皱纹和斑斑白发。但是友人错了,他忘了,爱一个人就应该坦白。芳也错了,她忘了,友人和她都还年轻,而年轻就是他们最大的资本。当芳终于向友人说出她天生就讨厌穷困时,友人几乎傻了——他不知道,现代
社会的发展已经将一切功利化了,甚至包括
爱情。友人没有说什么,转过身,悄悄将藏在手心的水晶苹果扔进湖心,涟漪一圈圈散开,终于复归平静。
芳却突然握住了友人的手,默默无语。友人惨笑,终于挣脱了芳的手。
时间一晃又过了一年。收拾东西准备搬宿舍的那天,突然从一本书上掉下一张纸条,友人捡起一看,只见上面写道:“知道吗?有时候,爱上一个人,是可以忽略他的外在条件的……”纸上的日期竟然是友人和芳分手后的第二天。难怪……友人突然想起,就在他们分手的第二天,芳托人还回了友人的那本散文集,书里还飘散出阵阵芳香,友人当时不大在意,随手放在书架上,从此不再翻开。世事就是这样的作弄人,谁能料到,一年后,当时光的步伐再次不经意走过记忆的某个亭台时,也不经意掀起了那些来不及凋零的心情。友人忘了,水晶苹果虽然不会开花,但是却永远也不会凋谢。
纸条上的署名赫然是:芳。其中最关键的三个字是:我爱你!